到了清顺治元年(1644年),虏酋顺治在广州设立广东总督,兼辖广西。
顺治十三年的时候,总督府迁回梧州(广西之地,明末便在此处设立总督府)。而到了1663年,康熙又把广东广西分开,各设总督,广东总督移驻廉州,广西总督驻梧州。
这所谓的谕旨刚下不过一年,颇有朝令夕改“明君”之风的康熙又下诏撤掉了广西总督,广西政务恢复广东总督管辖,总督驻地广东肇庆。
但由于三藩势力的存在,清朝的地方官员要么被各方势力长久的侵蚀拉拢,要么就因孤立无援,无法行使特权。
总的来说,清初期,承袭未入关前的旧规,以满洲特有的旗制为其本部骨干,基本上按明代制度统治汉人。因而在两广地方,除了极少数职位名称有所变动,大多数的官职依然照旧。
1674年,吴三桂反,孙延龄反,耿精忠反,南国之地唯有老迈的尚可喜拖着病躯,独自与群雄周旋,这样一来,设在广东的两广总督自然有名无实了(其实受三藩的影响他的职权范围本来就小),而广西之地,向来是孙家的势力范围。
此番孙家的少将军莅临南宁,莫不是要有一番大动作?
----明朝三司------
明朝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分别是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布政使管“民政”,按察使管“刑名”,都指挥使则管“一省军务”。三司分别相当于现在的省长、省法院院长、省军区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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