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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章节目录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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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释】

    勇敢表现在刚毅上则死,奋勇表现在柔顺上则活。这两种勇敢的表现或得利,或得害,老天厌恶前者,谁知是何缘故?天之道告诉我们,不争才有真正的胜利,不出声才有好的回应,不召唤自然到来,从容而不做作地筹谋。天道之网广大无边,虽稀疏却没有漏洞。

    【致用】

    领导者做事宜因凭自然顺时就势。外于此的是非善恶、喜怒哀乐概不注目。胜,求符合规律之胜;回应,求符合规律之回应;善报,求符合规律之善报。只要顺应规律,或早或晚,必得成功。

    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常畏死,而为奇者,吾执得而煞之,熟敢?

    常有司煞者煞。夫代司煞者,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

    【意释】

    “煞”,杀也。统治者违反“道”不给生路,民众被逼急了就不怕死,何必还用杀人恐吓之呢?要想使民众经常怕死,就不要偏离“道”。对偏离“道”的人捕而杀之,以后谁还敢偏离“道”呢?“道”自然会斩杀偏离“道”的人,谁要想代替“道”斩杀偏离“道”的人,就如同外行代替木匠去砍斫木头。外行代替木匠去砍斫木头很少有不伤手的。

    【致用】

    领导者惩罚人必须符合“道”,即与人为善,助人改过,促人向上。领导者惩罚人,不与人为善就是不符合“道”。下属不惧怕不符合“道”的惩罚。要想使下属惧怕惩罚,所作惩罚必须符合“道”。对因违反“道”而受到的惩罚,下属没有理由不服,也没有反抗的勇气。“道”是应否惩罚人的唯一裁判者。在“道”之外惩罚人就是“代司煞者”、“代大匠斲”,最终受惩罚的是领导者自己。

    第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

    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意释】

    民众吃不饱饭,因为统治者收税太多,所以吃不饱饭;民众难以治理,因为统治者满足自己私欲的作为太多,所以民众难以治理;民众不怕死,因为统治者享受太奢侈所以民众不怕死。只有不刻意追求享受者,才高于刻意追求享受者。

    【致用】

    领导者并非不能享受。但不能有牺牲民众利益为代价的享受。领导者应有不与民众利益相冲突的享受。民众富我富,民众穷我穷。所谓“无以生为者”就是不于民众的利益之外另追求其他享受。

    第七十六章

    人生之柔弱,其死坚强。

    万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故坚强处下,柔弱处上。

    【意释】

    人活着时躯体柔软,死后躯体僵硬;草木成长时质地柔韧,死后枯脆。所以坚硬者属于死亡一类,柔软者属于生存一类。所以军队数量太大,不好协调,容易被击溃;树木太高太粗,则要供人使用,容易招人砍伐。真正的强大者不张扬,真正的柔弱者实质上居于上位。

    【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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