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二狼衔尾,就没有残敌能够在追击中顺利逃走过。
正因为用了,才知道狩猎时向狼虫虎豹学来的战法,经历自然界的千锤百炼,有多么的可怕,这比任何兵法家几案上的画瓢更经得起实践。
炎黄有没有这样的战法?
有。
围三阙一是不是?
但炎黄的子孙正在退出狩猎,而游牧人还在狩猎,还在总结运用,而且是每个人都能娴熟地运用。
这是可怕的。
无疑,他们正在变强。
全盛时的犬戎与商作战,渐渐地,已经不是每一战都败,而荤粥与东胡,虽然还没有马鞍和马镫,但表现出来的气质,已经比自己灭掉的那些小国强太多了,所缺的,只是马镫、马鞍、盔甲和更锋利的胡剑。
想想他们作战时漫天遍野和快节奏的作战,如果大商再自恃强大,毫无戒心,放任他们变强,只怕会吃大亏。
但这种大势,与两个少年的关系并不大。
放在身边,养豖不如养犬。
林策不让他们与雍侯接触,只是担心他们的接触,催化出自己不能控制的局面,比如雍侯偷偷告诉他们,苍榆与大商的关系并不好,那么他们与苍榆往来时,就不认为苍榆背后还枕着强大的大商。
与此同时,林策也无意圈禁他们,反而待之如子侄。
一回来就请他们来补吃冬至宴,问头帖入仕的情况,问投鹿学习的情况。
二人无疑保持着对林策的绝对敬重。
在草原上都是这样。
被打服的,才会真服帖。
荤粥人的恩仇心很重,更忌惮苍榆的实力,而东胡,直接是被苍榆打败。
两个少年唯唯诺诺,大气也不敢出,直到林策退席,才能好好吃上一顿,鼓着朝天的肚子回去。
宫湦提到让他的弟弟入仕,入仕其实也是一种入质。
林策与母亲、舅舅、秋他们一起商量。
他本来想让林略去,林略战场上自由发挥,导致王武身陨,林策已经表露过将他流放到河套去。
但眼下有入仕的机会,让他去王世子身边也不错,大城,王京,生活总会很好,如果他愿意总好过变相流放。
大伙也都觉得是不错的主意,林略读书好,去朝歌入仕,将来做个卿或者大夫,能有一块封地,是一个好出路。
然而,林策让斑祖出面与林略谈,林略却咬牙不肯。
斑祖回来,表情古怪地给林策说:“子略与其他少年大不同,不喜欢朝歌的繁华,宁喜欢塞外的苦寒。他说你遣他去河套和塞外,是因为他武叔意外战死,你要给国人一个交代,是在磨练他呢,不是真的惩罚他。他要答应去了朝歌,你才会失望。我说就是你让我问他的,他死活不信,非说是你娘心疼他,是你娘怕他受苦,非要让他去朝歌。他说,大丈夫将千万骑,驰骋如风,快意恩仇多好,去了朝歌,仰人鼻息,就算声色犬马也没意思,他又不喜欢饮酒作乐。”
林策内心一颤。
去了朝歌就意味着声色犬马,饮酒作乐?
但是自己的弟弟既然有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自己更应该尊重他,难道非要让他去给宫湦作看门犬,那样只怕不是爱他,而是毁了他。
林策只好给斑祖说,这样吧,我回头让人问问子都和子帅。
还真不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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