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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 正文 《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50、农业合作化故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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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土改以后,农村中贫苦农民分到了土地和房屋,实现了世世代代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夙愿,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呈现一派勃勃生机。

    矛盾总是在不停地转化。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表现出来。这主要表现在农民分到土地以后,由于缺乏大牲畜大农具等生产资料,耕种土地遇到很多困难,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束缚了生产力的继续发展,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基于此,土改结束伊始,党向广大农民发出“组织起来,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的号召。

    当时隶属淄川县第七区皇住乡的演礼村,在**员胡以谦的带动下,于1952年秋种季节,率先组织起田28户农民参加的变工互助组。以胡以谦为组长。民主议写换工标准:用谁家的牛一天,贴被七斤玉米,给谁家耕一亩(中亩,合市亩2.28亩)地,每出工一个贴补七斤玉米。这样,临时解决了无牲畜缺劳力户的燃眉之急。

    在变工互助组的基础上,又发展为换工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在当时的条件下,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54年秋种时,在常年互助组的基础上,组建了当时淄川县第七区范围内的第二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一个是小吕家庄农业社)。社名就叫做淄川县第七区第二农业生产合作社。胡以谦任社长,胡晋基任副社长,扑方民当会计。农业社的组织原则是“入社自愿,出社自由”。分配方式是农业收入,按地4劳6的比例,副业收入则实行按劳分配。刚组建时,只有12户贫苦农户参加,“一无骡马二无牛,耕地种地犯了愁”,杨长太家的一辆打着好儿道箍筛的木轮手推车,就算是大型农具了。比河北省的三条半驴腿的穷棒子社还穷棒子。但由于政府扶持,社员齐心,农业社还是越办越红火。没有牛,区银行一次贷给310元,买了两头大牛;搞富业缺资金,区银行又贷给240元钱买上弹花机和毛驴。政府的大力扶持,激发了广大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农副业生产蒸蒸日上。粮食亩产增加两三成,副业收入成倍增长。1953年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按规定,每人年口粮标准留360斤(所谓够不够三百六),每头牛留饲料粮120斤,每亩地(中亩)留种子10斤,由于农业社土地产量高,留的口粮比未入社的农户多,很多农户要求入社,1954年二社发展到30多户。

    1956年春,响应党的号召,初级社转为高级社,规模扩大,打破了自然村的界线,演礼与山头,合为一社,叫光明二社(丁家与北安为光明一社,前后辛为光明三社,皇住,扑家为光明四社)。

    在分配上,高级社实行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按劳取酬,取消土地分红。这样以来,土地多劳力少的富裕户收入减少,不满情绪,与日俱增,逐步发展到1957年的闹退社风。同年秋,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反闹退社的斗争,打击了闹退社风中的首要人物,巩固了高级社。

    高级社的生产组织形式,是将土地分为五等十五级,向生产队包工包产。由于规模大,管理层次多,对新生事物缺乏经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某些弊端,其中脱产人员过多,就是较突出的一个方面。一个生产队,一般二十几户人家,几乎都要设近似专职的队长、会计、保管员、记工员等四五个五六个脱产半脱产人员,所谓“老七老八,点点划划,老八老九,看看就走的顺口溜就是这种现象的写照。

    这种现象日甚一日,挫伤了社员们的劳动积极性,造成普遍存在的出工不出力的消极现象,导至工分一天天贬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产力的继续发展。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这时的皇住乡,仍归淄川管辖,划归淄川区萌水分社。以后又划归周村区孟家堰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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