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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 章节目录 第42章 、新所(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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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快到了,年终律师事务所的总结会上,方权表扬了几个人,常健是其中之一。常健到律师所的时间不长就获得表扬,他心里很高兴。

    常健回家过节期间,跟吕梅及父母一起算帐:在经贸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半年时间,除了四次陪同梁宪等人去看守所会见以外,共办了五个案件。其中跟着方主任办了两件、所里安排的指定辩护两件,另外一件是撞上门的离婚案、常健在办公室坐班时接到的;累计个人的经济收入不足两千元,尚不够每月的食宿费开支。这时,常健有点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受到领导的表扬?

    期间,常健还意外地(第二次)收到《授予警衔命令》,是司法部司衔令字第12号,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规定,授予常健同志三级警督警衔。…部长XX、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同时配发的警衔标志是一颗四角星领章,用于挂在警察制服衣领。

    据说这次首批晋升警衔的人数很少,既不是正常的晋升,也不是提前晋升,而是“微调”、对小部分初授警衔太低的“老干警”特殊照顾。

    常健接到新的《授予警衔命令》时很感动,知道这一级警衔也相当于“处(局)级副职”或“科(局)级正职”的警官;与父母他们老一代相比,自己那么多年劳改干警没白干,还是中央政策好,过去的辛苦值得!

    但是,常健除了律师所的经济来源外,无任何收入。认真算了帐之后,常健心情又沉闷了,加上调动工作的事情毫无进展,监狱方面也没有把他当一回事!常健不得不考虑:今后怎么走下去?大家宽慰地说:万事开头难嘛!慢慢来吧!可是他着急,节也过不好,很快就回到A市了。

    在旅社安顿好自己,常健便策划联系政法学院的同学找案源,不巧就遇到了一个老同学。那天在旅社门口有人招呼:“哎!小常。”常健寻声望去、看清是西装革履的辛海,马上回应:“哟!老辛,你好!”

    “你好!听说你出来做律师啦?”辛海半疑半问。

    “是啊!停薪留职试试干。”常健肯定加否定地答。

    “怎么不找我呐!”辛海至今尚未转正,却如同救世主似又问了一句。

    “你那是国办的大牌律师事务所、门坎比较高,我也是怕你为难呀!”常健想起三年多前的两分,心有余悸地答话。

    “你在这里干嘛?”辛海没心没肺的再问。

    “我就住在这旅社,到里面坐坐怎么样?”常健干脆的说。

    “好啊!我们老同学聊一聊。”辛海求之不得地回应。

    “走!”常健把辛海带往自己住的客房。辛海一路走、一边说:“这里的条件太差了,又嘈又脏,好象有一些异味呢!”他就像是爱国卫生检查团的领导一样,毫不客气地指指点点,并评头论足一番。

    常健有些不好意思,只能叹息:“没办法!案源少、经济有限呀!”

    两人坐定后,辛海直接了当的说:“我和律师管理处的凌森,准备向司法厅辞职,开办G省第一家合伙制律师所;由于律师事务所至少要有三个律师,因此缺一个人凑数。如果你跟我们干,一两年内保证案源,还可以安排个把法律顾问单位,提成百分之五十;你自己的案源,则提到百分之七十,怎么样?”

    常健有点不敢相信:“辞职自己干,不要公职、以律师为终身职业啦?”

    辛海肯定地说:“对!我和小凌商量好啦!现在我们是分头找人。”

    “小凌我认识,你们的条件也可以嘛!”常健有些思想活动。

    “小凌这人很不错的,我领导过他,因此比较了解;我们约定暂时不增加合伙人,怕以后关系不好处理。”辛海补充说明,并且有话在先。

    “我怎么可能做合伙人,一没本钱,二没案源,三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常健知道辛海想打消其充当合伙人的念头,为表白、还差一点把自己未与平合农场完全脱离关系的情况也说出来。他显然是过虑了。

    “那不正好嘛!我俩是同学,小凌也很好处,会关照你的。”

    常健还有顾虑:“好是好啊!可我到经贸律师所才半年就离开、好吗?”

    辛海大包大揽:“方主任和律师管理处我们都很熟,我负责打招呼吧!”

    常健终于放心:“那我就没得说了,全都拜托啦!”

    辛海当场拍板:“就这样,一言为定!”

    后来,方主任不仅没有卡住常健不放,还客气的说照顾不周、希望见谅。这样,常健就直接参与辛海、凌森开办律师所的筹建工作。

    第一合伙律师事务所,设在A市最著名的一条主要街道边,临街一座大厦六楼一套有两个门的大房间,已经隔为几个小间,也有公用卫生间和电梯。这个环境使得常健有了“更上一层楼”的感觉。

    但是,“第一所”成立之初,总共只有五个半人,其中,报批建所的律师三人:合伙律师辛海、凌森,聘用律师常健。接着,又招了两个半人:凌森的老乡岑光为专职律师、辛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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