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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 章节目录 第75章 、梦想(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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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律师的人、为自己的问题而无可奈何地打官司,这不是每一个律师都碰得到的事情;但是,常健偏偏遇上了那么两次。

    第一次,是吕老板和施老板合伙纠纷,吕老板到第十合伙律师所委托常健代理诉讼,约定缴纳律师费18000元。当时,吕老板说资金周转困难,常健同意吕老板先付6000元,便为其写起诉状、证人出庭书,并到纠纷场所调查情况、按时出庭,把该做的工作全部做完。开过庭后,对方当事人提出和解,私下与吕老板妥协,常健代吕老板向法院撤诉获准许。

    案件算是顺利了结,吕老板“过河拆桥”不想支付所欠律师费。起初,常健考虑到是撤诉结案的,说再付3000元也就算啦!没想到吕老板口头说感谢、却一拖再拖、拒不结帐。一怒之下,常健决定起诉他。

    常健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便以第十合伙律师所的名义起诉吕老板。

    吕老板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先是打电话求情;后来,又派他老婆来找常健。老板娘有点低声下气的说:“常律师,对不起!我现在拿钱来交,可是你们的财务不收,要你亲自跟她们说才行呢!”

    常健没好气地说:“现在是法院说了算,咱们法庭上见吧!”

    吕妻哀求:“官司不要打啦!我们认输、认错,给钱还不行吗?”

    常健有些心软的问:“你带多少钱来了?”

    吕妻吞吞吐吐:“你、你不是说再付3000元就可以啦!”

    常健的火气又窜上来:“那我们等法院的判决吧!”

    吕妻半明白半糊涂地问:“你说要多少?我们是不是再商量?”

    常健冷冰冰的说:“我们律师事务所向法院起诉要求吕老板支付欠款12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我还预交了近500元的诉讼费。

    “说再付3000元是起诉之前的事情,现在至少要付欠款的一半,还欠的6000元,可以不计较,由我和律师事务所处理。

    “这是最低的、也是最后的条件,三天以内有效;你回去和吕老板商量,同意就找我们财务办,不用找我啦!”

    吕妻无话可说,灰溜溜地走人;最终,还是按常健的条件了结此事。

    一波刚平又一波起,常健的烦恼可是接连来。他和吕老板的事了结不久,自己及父亲各病一场不算,又得准备与第十合伙律师所打官司。

    事情的原因、经过大概是这样:第一、老伍和老翁要做律师事务所的中心、核心,没有什么大事或紧急情况,也召开全所大会,把合伙人与聘用律师、其他工作人员集中在一起,宣布他俩决定了什么、什么;他俩准备怎么、怎么做;他俩要如何、如何。

    另外的四个合伙人,有的觉得不正常,有的无所谓的样子,有的还没有反应过来。常健心里想:“合伙”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未经合伙人集体讨论,没有合伙人会议授权,甚至事先不通个气,就敢这样做,往后怎么得了!大家都懂法和理,这样当合伙律师没意思!

    第二、律师事务所计划的一些项目,例如常健介绍的电视节目,光老伍和老翁去出风头,资源共享成为空话,费用却是大家承担。

    每个合伙人每年贴进所里几万元钱,常健几乎没有得到什么回报,好象是替他人做嫁衣裳,既无经济效益、也无社会效益。不像过去三人合伙,小本生意、久不久有一些微利,还有个当老板的感觉。

    当常健心里打起退堂鼓之后,就多次跟几个合伙人吹了风:希望“完全”享受本所聘用律师的待遇。但是,没有人表示同意,老廖和老熊甚至还做起常健的思想政治工作,他只能再找机会。

    第三、老伍和老翁提出收购现租用的写字楼,竟然得到大多数合伙人的首肯,随即马上要大家筹款做房产共有人。常健觉得:这样做等于“死活”要把大家捆绑在一起,回旋余地没有了,再不退伙,以后更难。因此,他正式提出退伙、转所并且态度坚决,其他合伙人再三挽留不住,双方就达成口头协议:先办转所手续,清算后,财务上再进行结帐。

    第四、常健转到别的律师事务所上班了,他大概算一下、第十合伙律师所要给自己退一笔款;据财务人员说她们已算好帐,交到执行合伙人手里了。常健迟迟不见结算,催了好几次,软话、硬话都说过。

    无奈之下,常健一纸诉状,就把第十合伙律师所给告啦!法院立案庭对律师起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纠纷”案件见得不多,经办人员说要好好审查,按规定是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让常健等候通知。

    常健的《民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是:1、确认原告退伙生效,被告未按协议结算属于违约;2、令被告给付原告退伙应得款项8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第二天上午老翁给常健打电话,情真意切地说:“老常呀!我们合伙时间八年长长,也算是兄弟一场了,真的要打官司吗?”

    常健答:“谁愿意打官司,我这不是被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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