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考虑你们是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
常健说:“我知道只能选择一种方式,我们原来是按侵权起诉,可第一次庭时,我们已经把第一项请求变更为解除协议了……”
“对于两个物业公司,你们都没有证据证明它们侵权,最多只是一个公司不履行物业服务合约,也不可能给你们赔偿那么多!”
常健见易兴一声不吭,考虑到连续交待过“能赔多少算多少,尽量多快好省”、省事省心就行,便回应道:“除易老板外,酒楼还有其他隐名股东,他们说:只要能尽快拿到赔偿,随便法院怎么办吧!”
“那么我就发传票、后天上午再开一次庭。”
约定“再开一次庭”的时间到了,常健不敢大意,他和易兴提前守侯在洪法官的办公室;到点不见洪法官,常健就让易兴继续原地蹲守,他到楼下的“速裁法庭”(传票上写明的开庭地点)看情况。
常健看到“速裁法庭”门窗紧闭,两个被告的律师及随行人员估计已经等候一阵子了,大家无不厌烦地谈论道:“怪事!通知我们按时来,他们却连影子都不见一个!”
“四、五年过去了,案件不结,办案人员一个个照升官。”
“除骆庭长外、还有谁升了?”
“小洪现在刑庭已经做副庭长,第一任书记员也当法官啦!”
“还好意思让我们到速裁法庭来,简直就是讽刺!”
常健看见一个新面孔,就问:“谁换代理人?”
那人答:“我是第一被告的代理律师,我们可是冤枉呀!”
常健明知其意思,却打哈哈说:“我也委屈呀!当初搞风险代理,歇业两年多,换第三家律师所了,辛苦费分文未得,还不懂耗到什么时候呢!”
这时,洪法官和书记员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常健立即打电话通知易兴下楼来开庭,然后随大家一起往“速裁法庭”里面去。
所谓开庭、基本上是“炒旧饭”、走过场,但常健似乎看到一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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