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烤肉之后,莫夕夕打了一辆的士车回家。
我和大壮狗蛋,则是骑着三轮车,返回租房的地方。
因为我们住在城乡结合部,路途还是非常遥远的。
为了打发枯燥的时间,三个人就闲聊了起来。
“叶秋,刚刚你为什么不要十万块钱?”
狗蛋对于我推还银行卡的举动,似乎并不怎么理解。
在他看来,既然莫夕夕鼎力相助,那我就该鼓起勇气去搏一搏。
但显然,他把事情考虑的太简单了,开店可不像想象中那么的顺利。
“夕夕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她盲目投资。”
我顿了顿,回答道。
前段时间,我曾经看过一组数据,打工人辞职创业的成功率,不足百分之一。
很多人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血汗钱,因为盲目的选择开店,最后亏的爹妈都不认识。
这些都算了,就当是买个教训,积累积累经验。
可还有一部分人,竟然借了高利贷去创业。
最终的结果就是利滚利,完全偿还不了债务,然后选择跳楼跳河轻生。
这样的事迹,电视新闻里面播了太多太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仅仅只是有想法,暂时没有财力和精力,去付诸于行动。
等以后时机成熟了,再盘一个炸货店下来,那也不迟。
“女孩子盲目起来,可是不管不顾的哦······”
倒是正在骑三轮车的大壮,忽然间就转过头,对着我挑了挑眉毛道。
别看这小子五大三粗的,好像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但八卦起来那真的是没完没了。
这不,他饱含深意的看着我,嘴角露出一抹“奸笑”,明显是话里有话。
“嗯,还别说,大壮的这句话好像有些道理。”
“我能够感觉到,夕夕对你的情感,有点不一般。”
这要是平时的话,狗蛋会跟着我一起吐槽大壮,不去当娱乐记者都可惜了。
可是今天,他竟然站在了大壮那一头,满是一本正经的附和了起来。
“你们俩,什么时候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了?”
“我和夕夕,那是单纯的好朋友,可别想歪。”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们俩眼,说道。
“你是这么想,恐怕别人不这么想呦······”
大壮体内的八卦因子,不停的在作祟。
“叶秋,你快说说,你到底喜欢谁?”
“林小总,莫夕夕,还是沈玲?”
说实话,我现在要是有足够的资金的话,非得给大壮开个红娘介绍所。
他这乱点鸳鸯谱的能力可是一流,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能够扯到一起。
林倾城和莫夕夕,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小富婆”,绝对的富家千金,金枝玉叶。
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抑或者气质,两人都是属于亿里挑一的美人儿。
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就以我现在的条件,就别想着癞蛤蟆吃天鹅肉了。
唯一有点可能的也就是沈玲,她的家庭情况和我家差不多,一定程度上,算是“门当户对。”
可是,因为我现在背着几万块的债,我不可能给她承诺,让她跟着我一起还债。
“你们俩就别贫了,就我这不入流的条件,就是入赘都没人要。”
“我现阶段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赚钱上面,先立业,后成家。”
我立刻打住,示意大壮和狗蛋,别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了。
他们俩看我兴致不高,于是不再开口打趣。
回到租房的地方,已经是晚上的十点半。
洗漱一番后,我便躺在了床上,准备再看一会儿书。
可就在此时,隔壁的房间里面,忽然传来了男人和女人嗯嗯啊啊的声音。
男人的声音很低沉,重重的喘息着,像是田里面耕地的老牛。
女人则是刻意的压着喉咙,可时不时的,还是会惊叫两声。
我读过十来年的书,学过生物,知道他们正在做什么事情。
这血气方刚的年纪,忽然就不受控制,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
“不行,不能这样!”
我捂着耳朵,不停的告诉自己,绝不能够心猿意马。
可是,人的七情六欲,真的是很难控制的。
我承认,我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脑海里,骤然间就浮现起温婉可人,俏皮灵动的林倾城。
她的一颦一笑,她得绝美容颜,深深的刻在我的脑海中,挥散不去。
“叶秋,你到底在想什么呢,赶紧打住!”
我重重的拍了拍脑袋,心里不停的默念金刚经,逼着自己冷静下来。
在我心目中,林倾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这个时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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