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中行人失魂落魄的行走,除了钱,他们对任何东西都打不起兴趣。街角处有个落魄的画家,正倚着墙角昏昏欲睡。
这时迎面走来一人在画摊前面驻足问道,“像这般笔墨,就是三岁孩童也画得出来,你也好意思拿出来卖?”
那画家当下听了那人言语,便睁眼起身待要发作,可再仔细一瞧那人面容,他竟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那人也放下手中的画,拍着潘戎肩膀笑道:“你呀,还是那副脾气。”
原来他早年就与潘戎相识,这人姓常名志,比潘戎略大一两岁,面容虽有些清瘦,衣着倒还鲜亮,只是两鬓竟已爬满霜雪,看上去比潘戎少些青愤,多了几分老成。他本生于富庶之家,年少时也是放荡子弟,却不嫌贫爱富,游手好闲专事作画,常爱结交些书画文人,凡笔头上有几分本事的,便呼朋喝友。说到底也只是附庸风雅、找趣玩乐,除此便再无精专之事。后来家道中落,家中也无力供他闲玩,后又遭其父母病逝,他也就变卖了家私,再无心眷顾这纸笔营生,便离开清源镇到外面闯荡去了。
潘戎跟他一别十来年,如今重逢便不无惊喜的说道,“怪道我早起时左眼直跳,原来是与故人重逢。看吴兄如今这气象,该算是荣归故里了吧?”
常志连连谦笑道,“大俗大俗,远不及贤弟清高孑傲。本想过几日去旧处找你,却没想到在这里遇上。”
“老兄如今既发达了,可是新买了宅子?何不邀我去你家里喝杯茶?”
常志哈哈一笑,转而问道,你怎的又搬来这里?该是去你家为我接风才是。
“这…是是是!合该如此…”潘戎道,“近年倒渐有转机,手上的书画却也好卖,攒了几分薄钱,在那偏僻地里置了处院户。”
“贤弟也是有本事的人,不像我流离奔波才赚得钱来。”常志道,“你且收拾,我去前面酒家买壶酒,顺便在前等你,咱们今天一醉方休!”
潘戎道,“好好好,走走走,这便饮酒去,一醉忘这浑世,二醉便是清明天。”
两人打着趣,不觉便到了家。潘戎叫开门,顾兰见他带了个生人回来,不免有些吃惊,自从她嫁给潘戎,从不知道他在这里还有这般相识的。未等顾兰开口,潘戎却先问道,“你……在家怎还梳扮的如此齐整,这是要出门去、还是未卜先知有客人来?“
平日里顾兰在家都是青衣素槁,也不上甚妆容,如今恰遇上客来,她也有几分羞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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