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发无伤的走出英雄楼,照道上的兄弟讲,牛X!如今我好歹算是个英雄人物,总算对得起观众啦。
话说这件事情虽说是由女人摆平的,可是我才不在乎,如果能让我不出手就能把事件解决,又不会让帮我的人受害,管它是谁处理的,重要的是我要轻闲,感觉不到麻烦的存在,那样才是我的最爱。
如今麻烦事是没有了,我也不能说走就走,怎么说我和蓝水晶的交情不是嘴巴上能讲明的,不叙叙旧实在说不过去,少说要找个地方聊几句才行。
“晶晶,你现在去哪里?”
蓝水晶指着远方灯火辉映的地方说“陪我去那边走走吧,听说今晚有花灯。”
我点了点头,蓝水晶就挽起我的胳膊,随着我的步伐慢慢的走着。
蓝水晶今天穿着黑色的纺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她婀娜的身形和她没有患上白血病的时候一样。更重要的是,从前的蓝水晶脸上自信满满的笑容再次出现,我想,不见的这段日子她被爱情滋润得很饱满,身心上得到补充,才会让她看起来很健康。也许,这更证明了她的病已痊愈,不会再复发,没准活到老掉牙也说不定!
命运也许早已注定,我们却无从晓得,即成了所谓的未知之数。所以我们才会对命运抱有希望,希望它是我们希望的样子,尽管可笑,可是天底下就有这么巧合的事儿,虽然会有此许不同,然而它还是我们所希望的命运。
这就是人生,只有到最后才能看清全貌。
蓝水晶告诉我,她与方语松的缘份只不过四个月,他的母亲认为她是个病人,即使治好也会传给小孩儿,就拒绝接纳蓝水晶。为此方语松跟家里闹翻,说是非要跟蓝水晶在一起不可,就离开家住在外面。可蓝水晶的感觉并不是这样,自从方语松搬出家后,态度对她冷淡不少,蓝水晶觉得“即使治好也会传给小孩儿”这句话对他有一定的影响力。
不久,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蓝水晶抓奸在床,一气之下就跑去欧洲旅行。
说是旅行,其实是在逃避,找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清静一下。结果让她没想到的是,在她最失意潦倒之时,亨利出现在她的世界中。
亨利是个英国人,今年37岁,结过一次婚,没有子女,他是一名儿科医生,住在蓝水晶所租的公寓旁边的大楼里。
某一晚,闷在房中睡了三天三夜的蓝水晶终于醒来了,她觉得很饿,可家里面却只有一瓶果汁。无奈下,她只好穿上衣服出门去买吃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她刚走上马路的时候,她居然被打劫了!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小子抢了她的皮包就跑,蓝水晶就是想追也没力气。
这下可好,护照、钱包、银行卡、信用卡、家门钥匙……所有重要的东西全在皮包里!此时的蓝水晶有家不能回,身无分文还饿得要死,这一气急就晕了过去。
无巧不巧的是,正好溜完狗要回家的亨利看到躺在地上的蓝水晶,就把她送到了医院——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邂逅。
第二次邂逅很离奇,据蓝水晶说,若不是亨利对上帝发誓,她绝对相信是亨利故意安排的。当蓝水晶出院后的第二天早上,她出门想去买个早餐,就看到亨利和他的狗杰森正在跑步,谁想他们经过蓝水晶的时候,杰森突然围着蓝水晶绕圈圈,还把蓝水晶绊倒,竟然还扑到她的身上舔她的脸!——这样是不是可以告杰森性骚扰啊?
蓝水晶本是很气愤,可亨利上来的第一句话是“Hi,girl,You were restored to health 。Will ask you later again not to have an empty stomach, will not be good to the body。”(嗨,女孩儿,你康复啦,请你以后别再饿肚子了,对身体不好。)
蓝水晶听他这样说,就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聊了几句就更加确定是亨利把她送到医院,不禁对这个帅气的英国人产生了好感。
而第三次邂逅,居然是因为一个小孩子。某一日蓝水晶闲逛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子在公园里玩耍,却看不到大人在什么地方。蓝水晶本是没在意,却在即将远离公园时听到小孩子的哭声!赶去一看是那个小孩子趴在地上,额头划开一条口子,血流不止!
当时蓝水晶就把他送到最近的医院,可没想到里面接手的大夫就是亨利。
结果咧……一个是漂亮的东方美女,一个是帅气的英国绅士,来点电不奇怪吧。谁想进展神速,如今已是订婚了!这次蓝水晶回来,一是要结束这边的生意,二是她想在中国举办婚礼,见一见与她最亲的人。然后……她就远嫁西方了。
“那!说好啦,你要做我的伴郎!”蓝水晶说完她与亨利的故事后,突然蹦出这么一句,并且她紧紧地抓住我,好像明知我会跑似地!
而我确实很想跑,“这么麻烦的事情,我又不够帅,还这么挫,你找别人吧晶晶!”
这种累死人不偿命,还超级麻烦的活我可是有一百二十个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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