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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枭魂 第一卷 潇潇少年游 第一章 混世小马哥(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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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英雄没落的年代,在现代人眼里,英雄无疑成了傻瓜白痴的代名词。譬如,每个人唯心自问,哪天你没事找事溜达到一处破落的墙角,看到几个混混正欺负一个孤弱的MM,你是否有胆量吼一句:放开那女孩。

    当然,英雄虽然稀缺,但想成为英雄的仍有人在,马天朝就属一个。

    ‘英雄本色’便是马天朝的座右铭。用他初中二年级的语文水平来诠释,所谓英雄本色就是指英雄本来就够色。至于这里‘色’的韵味,其一自然指男人本性,潇洒快活风流倜傥之类的。而其二所指,连马天朝自己也弄不明白,只不过冥冥中他感觉英雄之色必定有着更深刻的第二层含义,或许人生到达某个阶段,他就能知晓。

    马天朝是含着半个金钥匙长大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无非是他的出生地并不富裕,只是一个名曰‘芙蓉’的小镇,但庆幸的是他老爸是这个镇的一把手,也就是镇长。自古以来,凡做官者,无疑已大大的造福了子孙后代不知多少世。马天朝的老爸虽然只能算个小小七品芝麻官的跟班,但四十出头就能掌管一地,也算有所作为。加之上任几年来,对上头孝敬十足,礼尚之事处理得面面俱到;于下,马父官威十足,助人之举向来谨密,表面上保持一贯的清廉威武形象,但暗地里,只一个月收受的红包数他的手指和脚趾头加在一块也不够数。由此可见,马父在官场混得可谓顺风顺水,高升已是早晚之事。而在镇上,为人之子的马天朝无可厚非恩受父亲闯下的福泽,成长至今,也就是到马天朝十四岁,人生经历的波澜屈指可数,加上他天性刚强顽皮,成了名副其实的混世小马哥。

    混世小马哥的名号在几千人的芙蓉镇早已家喻户晓,而关于他的离奇传闻更是不少。据说,马天朝诞生那天正好是午夜整点,笼罩在芙蓉镇上方乌抹漆黑的天空竟瞬间崩现出了一束极光,随后马家便产下一子,但却不闻哭声,这让马家人惊喜的同时,也着急了好一阵。这名落地不哭的孩子便是马天朝。‘天朝’二字,是马父所取,他的意向便是希望自己的孩儿往后的成长,能朝着天的方向发展,顺应天命,过着平坦多福的一生。但当马天朝四岁略有所懂时,便不认同马父给他名字下的定义,他自认为,天朝,便是让天来朝拜,这种意味才能够符合他的风格。光这份心性便可见,马家这名小孩绝非平凡之辈,往后长成人后,世界的风起云涌必定少不了他的痕迹。

    马天朝三岁时便能独自一人逛遍整个小镇,五岁时抓了一条微毒的花蛇当宠物,到了七岁跑进狗窝在一条流浪大狼狗的嘴里生生把一块大骨头夺了回来,因为这块骨头原本是邻居家一个可爱小妹妹给他的爱犬波比的,却被野狗抢去了,马天朝捏起小拳头挺身而出,算起来这也是他第一回做英雄,并事后骗了那名小妹妹的初吻,这英雄当得果然本色。如果说,马天朝前面所作所为只能算初生牛犊不怕虎,令人惊奇,那么,真正引起整个芙蓉镇轰动的事,便发生在马天朝十岁那年。

    那年,马天朝一时贪玩在家乡一条大河嬉戏,并和小朋友们打赌游向了激流,结果游入后全身引发痉挛,生命危在旦夕,幸得马母及时赶来救下了他,却自身葬在了河里。事后马天朝流下了生平第一回眼泪,马父也第一次严厉痛斥了他。马天朝生性也是倔强,悲痛中面对家里人的众多指责,一气之下便跑了出去,来到镇上有名的闹鬼区:坟山。坟山,一直是芙蓉镇的禁忌,此处曾发生过几起离奇的命案,即使是白天,连大人没有特别紧要的事也不敢经过那。而坟山有鬼,也是镇上大人教导自己小孩必要的功课。其实对于鬼怪,马天朝虽小小年纪胆识过人,内心也有惧怕,但一想到昔日对待自己一张张和蔼可亲的笑脸,突然间只有愤怒,并将众多指责加在他一人身上时,马天朝的倔意又起,便心一横在坟山上过了一夜。第二天当家里人找来时,惊喜的发现原来马天朝真在这,而且相安无事。这份事实震惊了整个芙蓉镇,因为一个年仅十岁的小孩打破了人们长年信守的禁忌,这份胆识即使大人也完全信服。然而,只有马天朝自己心里明白,昨夜他在这的确经历了太不平静的事,如果不是急中生智,恐怕人们找到他时,就如同禁忌里面所言说,他已成为了一具冰冷的尸体。马天朝能活过来只能算侥幸,但镇上的人们已把他捧为了一个奇迹。随后,马天朝成了众多男孩的偶像,亦为许多小女孩爱慕的对象,因为马天朝的传奇事迹就像童话中打败恶魔的王子,实在帅呆了。

    这年,马天朝在镇上的中学读二年级。就如许多剧情片所展示,马天朝的校园生活可谓滋润有加,不仅每天身后带着一堆小弟,同时从不缺乏纷飞而来的情书。造就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他早已在闯下名声,还有他的言行举止从来都不会令众多追随者失望,形象点说,够气派够魅力。

    马天朝入学的目的自然不是读书,用他的话来,学校这个众多小妹儿聚集的地方乃是他发挥英雄本色的第一场所。别看小镇名曰芙蓉,学校名曰芙蓉中学,却与霸绝天下的芙蓉姐姐完全沾不上边,因为这片灵土从不缺乏美女,换句话说,如果全中国的县镇来一次选美大赛,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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