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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元素 正文 第四章:副处(7):文学纷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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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王盖地虎”终于浮出水面!原来是晚君!从朝君的神态、言语中已露出端倪。对原来的“玫瑰之约”了如指掌,名字、暗号、地点全部套用过来,而且,也爱好文学。这一对号入座,定格在晚君身上。

    为证实我的判断准确无误,当天晚上回到办公室我就给“天王盖地虎”留言,模仿《婉君》歌儿,改了词,故意提醒她:“一个女孩名叫晚君,她的把戏耐人追寻,爱情之角两回夜临,恍然一梦至今伤心!呜呼唉哉!阿弥陀佛!”

    我这一诈,诈出了她这只“白狐”的尾巴。她随即回贴到:“我是千百前的白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处男可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作家愿意看我跳舞?滚滚红尘里,是你种下了文学的蛊!茫茫人海中,是我喝下了文学的毒!地虎白狐,陀佛托福!”

    看透不说透,才是好朋友!我没揭她老底,也没报怨她。她也像没发生啥事一样,和我心照不宣地聊了起来。她聊起了文学。她一直坚持的她的观点,认为文学就是你的恋人,结识文学知音,就应该像谈恋爱,越浪漫越刺激。文人就是浪人。此浪人非日本浪人,也不是浪荡之人,是浪漫的才子佳人。“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乐九天!”,看,李白多浪漫!为何《乱世佳人》又名《飘》?也是追求一种浪漫情怀。

    对我的小说《我是处男,别碰我》给予了高度评价。她的读后感是,这部小说虽是写官场,却不落俗套。特别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有一种亲切与真实感。语言看似调侃,却耐人寻味。小说对人性的解读是一种带血的哭、含泪的笑。整个作品极具讽刺性!

    说实在的,我写小说没有想那么多,笔下的文字都是不吐不快后一气呵成的。我写的小说没有拿去发表、挣它一大把钱的功利目的,是自娱自乐、自我欣赏。当然,也算是敝帚自珍。如今有人喝彩、捧场,能不怦然心动?我有了一种谈恋爱的感觉,陶醉其中。

    接下来几天,我和晚君热聊起来。白天聊,晚上聊,聊文学,聊爱情,也聊官场。她问我为啥不再找个伴儿,一个人孤孤单单多没意思。传来这一行字,又传来了《团圆》的几句歌词:“全世界,心相连,用爱围一个大圈圈!”

    爱已伤我太深,我还在疗伤。何时才能走出被爱害的阴影呢?爱就是害!再说,也没遇到志同道合、臭味相投的人。胡乱把自己打发了?不忍呀!我只好打哈哈说:“怎么孤单,不是还有你这个高级笨蛋的钢丝吗?”

    “我?哈哈哈!我只能做你文学情人,做不了你生活恋人。”她胡论瞎侃着。网络真好,看不见对方,你可以想说啥说啥,一敲击键盘,你的心声就随着永不消逝的电波传到了对方。就是说点过头话儿,对方也不会恼。就是恼怒,你也看不到表情。电脑让人更胆大起来。

    我一边哼着《网络情缘》中的词儿“网上一个你,网上一个我,网上我们没有一句承诺,点击你的名字,发送我的快乐”,一边指舞键蹈:“不管是情人,还是恋人,你已是我心上人。噢,别误会,我是说,你已装进我心里,时刻在想念着你。”

    “你别欺我这个纯情少女,不,少妇,少寡妇。我还没走你的生活,怎么走进你的心里?”她不分轻得地把这些敲过来。我忽然觉得我俩像疯子、狂人。也许,搞文学的人是放荡不羁的。也许,生活需要放荡不羁。我回话说:“你走来,我走来,大家走到一起来!”

    我已迷上了网聊,有点魂不守舍。与婉君恋爱那年月也没这样执著。直到那天

    朝君来我办公室,我才意思到自己恋爱了。她笑嘻嘻地说:“大处长,是不是要梅开二度呀?看你红光满面的样子,真像含苞待放的梅花!如实招来,是不是喜欢上晚君啦?”

    “别胡说!晚君才多大?怎么可能呢?”晚君是朝君的孪生妹妹,与我不是一代人。我承认对她有好感,但不认为是爱情。同她谈情说爱,不是害她吗?再说,晚君能看上我这个糟老头子?打死我也不相信。

    朝君撇着嘴说:“咋不可能?爱情是不分年龄与地域的。我看晚君这丫头这些日子举动也有些怪怪的,我猜想八成是坠入爱河了。对不对,大处长?”说罢,朝君用眼逼视着我。

    “对,不对,都让你说了。”我回避着她那**辣的目光,小声说道。“噢,承认了吧!那从今往后我得改口叫你妹夫啦!妹夫,妹夫,妹夫,哈哈哈!”朝君开怀大笑,“叫你三声不答应,在屋里害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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