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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X 正文 第十四章 明暗两端(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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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飞快过去,转眼之间,冬去春来,田野之间冒出新绿,园中花朵也渐次发苞。()民间已渐渐淡忘了曹操杀人的恐怖事件,但由于无论是伏完还是穆顺临死前都未说出他们到底想联络什么人发动宫庭政变,搜捕伏完余党的活动仍在持续进行,时而会有零星人员遭到追捕和处决。

    这一日傍晚,冯菁从曹操处返回,就当街见到了追捕行动,那人因竭力反抗而被当场格杀,斗大的头颅掉在一边,血流一地。

    冯菁来到三国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这种情景,心中极为震撼。回到家中,晚上不敢再打地铺,爬上大床,紧紧抱住杨华,身体向他完全开放。原来杨华虽然曾借所谓“责罚”之便,对菁儿用过蜡烛、鹅毛、绳鞭一类挑逗之物,却因菁儿哀求说,年龄不到怕会影响发育,所以杨华十分珍惜她,每次都是适可而止,未越雷池一步。杨华这时渐已习惯了分床而睡的“既成事实”,正睡意朦胧,忽然感到竟有冰肌玉骨般的柔滑肢体贴近了自己,急忙睁眼一瞧,喜出望外:“菁儿!你……”菁儿只是羞涩地“嗯”了一声,便把头埋进了他的宽阔胸膛。杨华感觉到菁儿那令他梦牵魂绕的身体正在微微颤抖,忍不住试探性地上下其手,菁儿一开始被他摸得全身绷紧,但随后就完全放松了,任他双手“游刃有余”。杨华大喜,趁机入侵她的亵衣深处……忽被菁儿一把抓住:“华哥,我今天十五岁了……”什么意思?是说十五岁就可以那样了吗?那为什么还抓住我的手?莫非怪我忘记了她的生日……杨华不敢造次,连忙抽出手来,一边抚mo她的香肩,一边软语温存,最后深深吻住菁儿,尽情吸取 “香蜜”。菁儿被吻得几乎透不过气来,稍稍推开杨华一会儿,喘着气轻声说道:“华哥!怕,我怕……”杨华这时已经神魂巅倒,其实没弄清她到底怕什么,但男子汉的豪气使他毫不犹豫地说道:“什么都不要怕,我一定好好保护你!行吗?”“嗯——”菁儿娇慵地答应了一声。杨华再试着解她的亵衣,菁儿只是颤抖了一下,没有反抗。于是,洁白的双峰,美妙的丰臀,渐次展现在眼前。杨华如梦如痴地抱着菁儿粉雕玉琢般的光滑身体,吻遍了她的全身……终于,**来临,娇啼婉转……真个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清晨起来,看到白单之上点点落红,杨华感到无比幸福,也对冯菁倍加爱惜。

    冯菁晨起练剑,却因仍有余痛,步法有些涩滞。徐庶却是不知,历声责问怎么回事?冯菁哪里敢说真实原因?只得把昨日看到当街杀人溅血,心有余悸一事拿来搪塞。徐庶叹道:“练剑虽可健体防身,但长剑本是杀人利器,如果竟看不得杀人见血,心中没有杀意,便始终练不出神髓来。看来非得经历实战才行啊!”

    冯菁有些心惊:“徐大哥,你是说要我亲自杀人才能把剑练好?这……怎么下得去手啊!”

    徐庶道:“杀害无辜,当然是侠者不为。但剑侠本就是行侠仗义,踩踏不平,为民除害的。在你所见所闻之中,难道就没有令你深恶痛绝的坏蛋吗?”

    菁儿作为女孩,马上就想到一人,脱口而出道:“嗯!我最恨的就是那个刘安!为了讨好刘备,竟然把自己的妻子杀了炖肉给刘备吃!这样的坏蛋死一千次都不够!”

    徐庶点头道:“此事我也有所耳闻,听说事后刘备和曹操竟然还赏了他一百枚金子,令他活得逍遥快活!这样的人不除岂非世风日下?刘安这家伙在芒殇山中,离此不算太远,好,我们就去找他的麻烦!”

    于是冯菁以身子不适为由向曹操告了几天假,入夜之后,收拾停当,与徐庶一起,利用杨华设计的爬城钩索,拣僻静处翻出城外,找到预先藏着的马匹,飞马直奔芒殇山中。

    路上,冯菁是又紧张、又兴奋、又害怕。他问徐庶道:“大哥,你时常杀人吗?”“唔!”“那么第一次杀人时,心里怕不怕?”徐庶回忆道:“那一次,有个恶霸杀了我朋友的全家,我愤怒异常,只想为友复仇,就没感到害怕。”“那后来被官府抓到以后呢?”“我问心无愧,生而何欢?死而何惧!”

    冯菁感叹道:“徐大哥,你真是一位大英雄!”又问道:“可当时你为什么不报官,让法律去制裁他呢?”徐庶哂道:“凡是有人长久作恶一方,多半是与官府勾结。法律能管到他吗?法律如果那么有用,早就天下太平无事,黄巾也不会起来造反啊?”冯菁毕竟受了现代熏陶,于是便说:“那只是法律不够完善的缘故。如果有一种十分详细的法律,而且禁止官匪勾结,人人遵照执行,不就天下大治了吗?”

    “哈哈哈哈……”徐庶一阵大笑,“看来你还真是个孩子!岂不闻‘暴秦苛法,民不聊生’么?其实我仔细研究过《秦法》,绝大部份都是有其道理的,可为什么民不聊生呢?关键在于执法之人,以一己之私,来欺压良善!而秦二世就是最大的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的法律反而成了镇压百姓的枷锁!官匪勾结,哪朝哪代都明令禁止,可是有用吗?比如说,大汉高祖皇帝约法三章第一条便是‘杀人者死’。刘安杀妻,便不是杀人吗?可是刘备自己吃了人肉,而曹操又用得着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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