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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T包租婆(GL) 正文 第四十四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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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的我跑过去捡起刀,再跑回来用力掷出。

    这一个白天我除了跑来跑去什么也没干,就连午饭都是随便塞了口面包又继续,莫言坐在一旁的凉椅上陪着我。手心磨出了血泡,我咬着牙用刀子挑破,挤出脓血继续练习。

    日落时分,莫语和爱姐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了,附带一个小型冰箱,是车用冰箱,容积小,制冷慢,温度在零度左右,不过这已经给了我跟莫言很大的惊喜,如果再有一箱冰镇啤酒就更好了,这个是今天的第二个惊喜,第一个惊喜是早上爱姐修好的电闸,恢复了电力,总算让我感觉不是活在原始时代了。

    莫语依旧冷着一个脸,跟早上没什么区别,“小夏,去做饭吧,吃过饭再继续。”爱姐把一包青菜放到我的怀里,然后继续说“以后就在晚上练,在夜间刀是最好的武器。”

    我点点头朝厨房跑去,“我来帮你吧。”莫言深深的看了一眼莫语后跟我一路到了厨房。

    晚饭吃的剁椒鱼头,虽然没有剁椒但清蒸的鱼肉味道依旧很鲜美,这顿饭对我来说实在是太丰盛了,吃了这么久得干面包,虽然只有简单的几道小菜但还是让我无比亲切。

    晚饭后,直到天大黑,我关掉所有的灯,借着月光感受木桩和小刀的一次次亲密接触,每一次飞过去,再次掷出后就又变了一个位置,爱姐说可以成为杀手的人,都要过了刀这关,杀手中刀的用处要多过枪的,原因是因为它小,方便隐藏,而且掷出后没有声响,对于暗杀是最好的武器。

    做杀手最重要的不是对刀枪的手法有多纯熟,更重要的是要仔细观察每个人的身体,并把身体的每一处特征都铭记在心中,杀手就要做到对人的身体过目不忘,像女人看到了好看的衣服就想要征服一样,对人的身体每一处脆弱的地方都要牢牢记住,并且当双眼无法看到时,那个人影也要清晰的出现在脑海中,并且用最快的速度掷出飞刀,让人死在无形之中。

    接着便是对死人的一种麻木,如果做任何事都心存善良将会一无是处,做人不仅要狠,更要稳,把握每一次的机会,丝毫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

    练刀,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不分昼夜的跟木桩和飞刀在一起,睡觉时也要把刀握在手中,就连做梦自己都变成了飞刀,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练的怎么样了?露两手给爱姐看看。”爱姐拍拍我的肩膀,对于我每日每夜的努力她非常赞许,不过赞许归赞许,当杀手这不光光是努力就能够做到的,还要有那个做杀手的天赋。

    我用一条黑色毛巾蒙在眼睛上,用力掷出手中的刀,接着我便听到莫言的欢呼声,摘掉眼罩,正中眉心,这一个星期以来我每天除了会想林晓如,其余的所有时间都把大脑禁锢在木桩和小刀上,我像一条嗜血的野狼,把木桩当做我的食物,我要征服你,更要征服我自己,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只有你想不想去做,身上的伤永远比不过心中的痛,那样的痛我永远都不会忘。

    并且我把那个木桩起了个名字叫:凌子倩。我一刀一刀的飞过去,每一刀都记上我对她的一份恨意,如果不是她我怎么会被戴上卧底的帽子,如果不是她我跟晓茹怎么会有今天,晓茹又怎么会跟许天佑那种人结婚,我又怎么可能会像个丧家之犬似的到处躲避,这一切的爱与恨激发了我的斗志,并打造了今日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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