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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慢用,小心烫啊!”
“多谢老丈!”
宋芳华道了声谢,从筷筒里抽出一双竹筷,夹起一只馄饨吹了吹,轻轻咬了一口。
一股鲜美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这馄饨皮薄馅大,比之府里厨子的手艺,不相上下,宋芳华意外的挑了挑眉。
没想到街边还有这等美味。
刚出锅的馄饨又鲜又烫,宋芳华也不着急,慢慢的吃着,边吃边打量着路旁的行人。
京城与边关不同,在街上行走的大多是男子,抑或是已婚夫妇,未婚姑娘在街头闲逛的也不是没有,只是都戴着一顶帏帽,生怕被外人瞧见了容貌。
宋芳华看了看自己,好在今日穿了男装出来,倒是方便不少。
一碗馄饨很快吃完了,问过摊主价钱,她在钱袋子里摸了摸,摸出一个银角子,放在桌子上。
“不用找了!”她起身离开。
不是她财大气粗,那银角子就是她身上面值最小的了,饶是这样,这小摊上估计也找不开,索性都给那摊主了。
她继续往前走,走过一座拱桥,空气中忽然多了一股浓郁的脂粉气,她转头一瞧,原来她是走到京城的销金窟来了。
不同于别处,这条街上一水儿的三层小楼,屋檐底下都挂着粉色的灯笼,透着一股暧昧奢靡的味道,灯笼上头写着自家的名号,每家都灯火通明,间或传来姑娘们捏着嗓子的调笑声。
宋芳华抻着脖子往里瞧,心里头有些好奇,想继续往前走顺便瞧一瞧,又顾忌着万一被人看破身份,那就丢脸丢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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