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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经新本 章节目录 第1章 狡牙脱纸以女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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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年,施守训再次带着纸来到苏州,翁滨又代为出售。由于之前的债务难以偿还,施守训再次等待了半年。期间,他注意到翁滨的女儿云英容貌出众,尚未订婚,想到难以取回的银子,便请刘光前做媒,提出娶云英为妾,以此抵消之前的债务。翁滨欣然同意。然而,十五岁的云英坚决不同意。翁滨和妻子劝说她:“古时候有缇萦愿意成为官婢来赎回父亲的罪行。现在你父亲欠客人八百两银子,可以用你来偿还;况且福建的客家很多都非常富有,如果将来生了儿子,可以分享家财,在这里发财致富,享受的福气可不小。”云英这才答应。当时施守训已经六十多岁。结婚将近四年,施守训后来在家去世了。还没有过完一年的丧服期,翁滨就把女儿改嫁给南京溧水县的梁恩赐为妾,重新收取了一百两银子的聘礼。

    施守训的儿子施钦得知此事后,同年也带着纸到了苏州,拜访翁家,称呼翁滨为“外祖”。翁滨不予理睬,施钦请求见庶母,也被拒绝。其他客户都很愤怒,怂恿施钦说:“你父亲用了八百两聘礼,只结婚四年,还没过丧服期就又嫁给别人。现在出来见一面有什么害处?这种行为太可恶了!你为什么不向官府报告?”施钦于是向巡街的蔡御史告状。当时翁滨因为有了施钦这样的女婿,家族声望得以恢复,又投资一千多两资金,面对告状毫不畏惧。双方各执一词,官司打了近两年。各个官员都接受了贿赂,做出有利于各自一方的判决。后来施钦直接向刑部告状,终于得到了公正的判决:“翁滨以女儿抵偿八百两债务,几乎等同于绿珠的价值。但是因为施守训自己同意,所以财礼不追究。现在夫死未满一年就改嫁梁恩赐,收取重聘礼,这是把女儿当作货物,无视法律。应当责打三十板,断绝身资银一百两,加上为云英置办的衣物饰品首饰银五十两,共计一百五十两,由施钦领取。”因此多年的官司积累,翁滨家财耗尽,再次陷入贫困。

    总结来说,用计谋骗人的害处体现在哪里,首先是骗子,其次是狡猾的牙人。骗子暗中设局骗取财物,如同盗窃;狡猾的牙人明目张胆地骗取货物,如同抢劫。这两种人都应该与盗贼同等对待。牙人的弊端在于,客户货物进入店铺后,他们往往用货物作为抵押偿还债务,而且常常偷取财物供自家使用,经常用后来客户的货物来抵偿先前客户的债务,这是贫穷牙人的常态。施守训没有早点审查牙人翁滨的情况,导致落入这个陷阱。他只能小心地催促取回货物,或继续提起诉讼,不应该图谋娶翁滨的女儿为妾。一个六十岁以上的人,剩下的岁月有限,娶妾在他乡,怎么可能没有后患?给子孙后代留下官司,耗费的金钱不值得。尽管最终胜诉,但得不偿失。只恨翁滨二这个负心汉,用一个女儿来抵偿八百两银子,已经过分了,又得到女婿的帮助兴家;后来女儿虽然改嫁,也应该用身资来偿还施家的儿子,永远消除隐患。然而贪心不足,再次导致家财散尽,这真是一个警示人心、背信弃义的例子。

    总结:

    1.谨慎选择合作伙伴:施守训因为选择了不诚实的牙人翁滨作为合作伙伴,最终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个人的不幸。我们在商业交往中,选择合作伙伴时需要非常谨慎,避免因为对方的不可靠而遭受损失。

    2.维护自身权益:施守训在面对翁滨的欺诈行为时,采取了激烈的行动,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告诉我们,在面对不公平或不合法的行为时,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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