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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大明之还我河山 章节目录 第一五四章 逃人法(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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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清廷为制止地方隐藏逃人,便制定了严苛的逃人法,除了抓到逃人往往处死外,若发现有人敢藏匿此类逃人,那是要罪上加罪的,弄不好要株连整个家族,人头掉下一大片。

    可想而知,刚入关时的满人,是如何的不把汉人当人看的。

    究其原因,还不是这些奴才乃是那些满人主子的命根子,主子们都指望着这些旗下奴替他们耕种生产,若都逃了,主子们谁来养活?

    当初多尔衮便对上疏劝谏的汉族官员说:“向来血战所得人口,以供种地牧马诸役,乃逃亡日众,十不获一,究其缘由,奸民窝隐,是以立法不得不严。若谓法严则汉人苦,然法不严,则窝者无忌,逃者愈多,我满洲驱使何人?养生何赖?满洲人独不苦乎?”

    如此重压之下,各地官府便不敢再怠慢逃人之事,但凡境内有逃人的,一律捕了往北遣返,为此捕杀了窝藏逃人的百姓数以十万计,哪管你是父藏子、妻藏夫,那是逮住便杀,人头一砍一大片,当真是罔顾伦常,惨绝人寰!

    不仅普通百姓大量被杀,甚至那些替满人卖命的汉人官员也没能幸免,贵为靖南王的耿仲明,便是在南征途中,因部下私藏逃人而自忖难免死罪吓得在江西境内畏罪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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